中新網南寧9月25日電 (記者 林浩)廣西橫縣農民甘子戰因嫉妒同村兄弟甘友榮種植的樹價值高,便用噴霧器將農藥“百草枯”噴灑到這些樹苗上,導致7463棵樹苗死亡。9月25日,經過“刑事和解”程序,甘子戰賠償甘友榮人民幣7000元後,橫縣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,緩刑1年執行。
  宣判結束後,公訴人橫縣檢察院檢察員閉祖集告訴記者,如果沒有“刑事和解”程序,甘子戰至少得在牢獄中度過1年以上的時間,甘友榮也得不到任何賠償,這是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。
  當天,廣西法院刑事和解司法聯動機制試點工作經驗總結會在橫縣召開。廣西高院副院長林金文表示,以往刑法對犯罪行為的懲罰有“殺雞儆猴”的作用,但案件受害者利益補償的考慮較少,這不利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,恢復遭到破壞的社會關係。
  林金文介紹,2013年新的刑事訴訟法確立了公訴案件當事人和解程序,此舉除有利於提高刑事訴訟效率外,還從法律上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的方式結案。為此,2013年9月,廣西高級法院指定南寧市橫縣法院、西鄉塘區法院試點探索構建黨委政法委領導下的有公、檢、法、司四機關參與的基層刑事和解司法聯動機制。
  作為試點法院,橫縣法院現已體會到“刑事和解”為案件糾紛的解決帶來的益處。
  該院院長施善兵說:“一年來,橫縣法院共主持達成刑事和解的案件共56件67人,被害人及其家屬獲得賠償經濟損失合計620萬餘元,在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前提下,法院對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、對54名被告判處有期徒刑緩刑。案件當事人服判息訴率達100%,實現零上訴、零抗訴、零上訪,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,充分保護被害人及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。
  對此,林金文對橫縣法院的試點成果表示肯定,他說:“‘刑事和解司法聯動機制’既剋服了傳統刑事司法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不足的現實瓶頸,又剋服了傳統刑事司法對通過賠償經濟損失、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從寬處罰力度不夠的弊端,調動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通過賠償經濟損失、賠禮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諒解、爭取從寬處罰的積極性,這符合輕刑化和非犯罪化的現代司法方向。”
  但是林金文同時要求,廣西各級法院今後在推廣實施和解機制過程中,必須對案件全程公開,既要註意聽取被害人的意見,也要註意聽取被告人的意見,還要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以及檢察機關監督,防止暗箱操作和花錢買刑的情況發生。  (原標題:廣西法院探索刑事和解司法聯動機制 化解社會矛盾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f72ufusj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